J34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

印刷厂:北京邮票厂

  • 印刷版别:影写版
  • 齿孔度数:P11×11.5
  • 设计者:潘可明 
  • 原作:那启明 张煜 
  • 发行日期:1978-10-22

在中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,1978年8月12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在北京签订了《中日和平度好条约》。该条约自1978年10月23日生效,有效期为10年。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》的签订,是1972年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,对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的和平友好合作关系,维护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,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。

1978年10月22日,为了祝贺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》开始正式实行,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发行一套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》纪念邮票。



关于我们

我们是一群集邮爱好者,与此同时希望提供一些小工具,帮助您更加轻松地管理您的藏品。

联系我们

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1707室
上海,中国 200001

(+86) 021 6333 7870
(+86) 021 6333 7833